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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民为主、法为辅”基层治理格局

南澳县中柱村提升村民法律素养推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

  南澳县的中柱村,是一个典型的渔村,这个只有3000多人口的小渔村,却得到了国家部门的认可。该村通过村务公开、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开展,在提高村容村貌的同时,不断提升村民的法律素养,实现移风易俗。坚持民主与法治并行,构建民为主、法为辅的基层治理格局,通过多年的努力,近期该村也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这个国字号荣誉。

  民为主,说到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村民实现民主自治。记者了解到,该村多年来坚持民主公开原则,抓好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各个环节,坚持村务、财务公开。“我们通过民主公开,让村民及时了解各项村务、财务的进展及使用情况,悉心听取村民的意见建议,通过这种方式除了充分发挥村民的监督作用以外,还从侧面提升村民参与到村务各项工作的积极性,实现民主自治的目的。”该村相关负责人表示。

  法为辅,民主是基础,法治是途径,实现法治,同样离不开村民们的配合。该村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让村民们真正认识和了解法律,他们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从创建工作开始,我们就组织开展了多场‘法律明白人’培训、‘送法入户’、‘法律六进’等法治宣传活动,并发放各类宣传单10000多份。”

  除了法律入心,更重要的是如何以法服人,而矛盾调解就是最好的方式。据悉,中柱村多年来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起了“接访、解访、回访”三访治保调解网络,在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大力支持下,全力贯彻枫桥经验,从2020年至今共化解矛盾纠纷20起。“此外,我们还不断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推动“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仅去年就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120余人次。”

  该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的开展,不管是村容村貌还是村民的法律文化素养,都有了飞跃性的提升,未来,中柱村也将继续巩固创建成果,在巩固中“查缺补漏”,聚焦民主法治的薄弱环节,持续不断进行改善,为构建新时代下基层治理新模式而不断努力。

作者:陈冬琪 发表日期:2023年06月24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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