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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判决后父亲强行“抢娃”

法官用心用情调解,成功执结该宗民事案件

  抚养权案件的执行涉及到对未成年人的身心保护、家庭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处理此类案件既要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心”,又要有帮助维系小家的“私心”,从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多一点耐心和智慧,用司法守护温暖万家。近日,澄海法院用心用情妥善处理了这样一宗民事案件。

  去年6月,衡某与吴某经澄海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判令婚生子衡小甲由母亲吴某负责抚养,父亲衡某有权探望,吴某负有协助义务。

  判决生效后,衡某一直不服衡小甲归吴某抚养的判决,但并未依法上诉,判决文书于2022年7月13日发生法律效力。一个月后,衡某带着几个朋友在澄海行使探视权后将吴某推倒,在游乐场强行将孩子抱走并即刻带回其本人户籍所在地(江苏邳州),后经吴某多次要求仍拒不送回,严重影响了吴某抚养权的正常行使,吴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陈素青考虑到抚养权案件的特殊性,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首先联系吴某,了解情况、安抚其情绪,同时联系衡某。但对方拒接电话,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也仍旧保持沉默。考虑到衡某当众将孩子母亲推倒在地并将孩子抱走的行为非常恶劣,法院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澄海警方立即派员远赴江苏,但衡某仍将孩子隐匿、拒不交代下落,警方将衡某依法刑事拘留。至此,衡某才低下了头。

  “从孩子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上来说,与母亲生活在一起更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且交由一方抚养并不意味着另一方无法关心、爱护孩子,另一方仍然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以及抚养的义务。你们双方都想要抚养孩子,从这一点看,你们对孩子的爱是共同的,但爱护孩子的前提是要依法行事。”在法官的调解下,衡某答应配合吴某行使抚养权。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将孩子交给了吴某,案件成功执结。十分感动的吴某向法院送去锦旗和感谢信。

作者:陈 敏 通讯员 谢祎婕 发表日期:2023年05月29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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