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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汕头公安破获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在不少人的意识里,拖欠工资仅仅是民事行为,顶多就是被列为“老赖”。其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不仅损害用工单位的诚信,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最近,汕头公安机关就破获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目前,涉嫌拖欠员工工资的当事人陈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20年3月,某建筑公司承包市区一楼盘的机电安装工程后,项目负责人陈某招募组织工人进场施工,但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2022年5月中旬,被拖欠工资的工人开始向人社部门投诉。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在接到工人投诉后,多次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支付工人的劳动报酬,但陈某拒不改正,经多次通知均不到场配合调查,被拖欠工资的多名工人打电话向陈某讨要工资,但陈某多次不接听电话。

  2022年底,金平区人社局将案件移送金平公安分局立案侦查,陈某被传唤至鮀江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调查,陈某因拖欠33名工人约107万元工资款,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金平公安分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也被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随后,鮀江派出所采取工作措施,协助工人追回部分被拖欠工资约30余万元。陈某也表示拖欠工资的余额将分期发还给工人们。

  公安机关表示,如果相关企业和单位有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6条之第一款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情节严重将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者:林子海 发表日期:2023年03月24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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