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近日,由汕头市委宣传部、汕头市市文明办主办,汕头市市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中心、龙湖区文明办承办的“做文明有礼汕头人”2023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之《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市民公约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在新津街道辛厝寮东龙社区举行。
活动现场播放了文明行为宣传动漫小视频,在场的参与者结合《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市民公约的内容参与文明礼仪互动问答。社区居民代表在现场分享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文明与不文明行为,共同倡导文明礼仪。大家纷纷表示,将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记者了解到,汕头市将深入开展《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汕头市民文明公约等规范守则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群众树立守规范讲文明意识,弘扬文明新风尚,争做文明理念的传播者,争当文明有礼的汕头人,为不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