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泽春)近年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锐意进取、先行先试,于2011年制定出台《汕头市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实施细则》(试行)制度文件,率先在全省运用行政裁决程序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近日,汕头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创建获评2022年度中国政府采购奖年度创新奖。
自《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市财政局通过运用受理前的了解、解释、规劝等手段,成功化解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规劝申请人撤回投诉申请,在一定程度提升了执法的柔性度,实现调解环节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一领域示范创建取得的成效,不仅是我市切实化解政府采购领域矛盾纠纷、维护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的具体行动,更进一步推动了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依法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