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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降低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

全流程不超4300元,降幅达30%

本报讯 (记者周敏)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3月1日起,我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正式启动。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调整后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合计15项,如种植体植入(单颗)、种植牙冠修复置入(单颗)、医学3D建模(口腔)、医学3D模型打印(口腔)、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等。

汕头是粤东区域医疗高地,有2家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医疗水平较高。为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和劳务价值,同时结合样本医院成本测算数据、现场价格和成本调查数据,以及我市经济医疗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我市在省医保局公布的基准价上下调10%,根据不同等级间公立医疗服务价格按10%拉开距离的原则,制定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最高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时不得上浮,下调不限。开展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均按市医保局发布的15个项目进行收费,不得选用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收费。

据悉,调整后,我市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不含种植体和牙冠等)不超过4300元,与前期摸查数据对比,降幅达30%。其中,汕头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4300元、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为3870元、一级及未定级公立医疗机构为3483元。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包括单颗常规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单颗)费用、种植牙冠修复置入(单颗)费用、医学3D扫描设计建模和打印费、麻醉费、以及抑菌含漱液、抗生素、冲洗、消肿、镇痛药等相关药品费用,不包含种植体系统和牙冠等医用耗材费用,不包含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即刻种植和即刻修复加收、颅颌面种植体植入加收、临时冠修复置入等服务费用。

同时,我市鼓励民营医疗机构签订并公开承诺,其中承诺响应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的应按相应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调控目标定价。

发表日期:2023年03月02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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