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经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批复,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正式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汕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并于2月23日举行揭牌仪式。
据悉,汕头综保区税务局自2023年2月23日起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汕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公章和涉税费业务专用章,原“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公章和涉税费业务专用章停止使用。汕头综保区税务局继续履行原汕头保税区税务局行政职能,原有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效力不变。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汕头综保区税务局揭牌标志着汕头综保区税收事业发展步入了新的阶段。汕头综保区税务局负责人表示,全区税务干部将以此次更名为新契机,立足本职、提升站位、夯本固基、争创一流,强基础、补短板、抓规范、促提升,铆足一股劲,上下一条心,在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