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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港内海湾迎新春大型焰火晚会临时封航通告

  汕头市2023年迎新春大型焰火晚会将在汕头港内海湾举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焰火准备阶段:2023年1月19日至1月22日,每天08:00-18:00时。

  焰火燃放临时封航阶段:2023年1月23日,08:00-22:00时。

  二、安全作业水域和临时封航水域

  安全作业水域:汕头港内海湾2号至4号锚地之间,汕头国际集装箱码头至航标码头岸线对开水域,以下四点连线范围。

  A:116°43′20″E,23°21′06″N;

  B:116°43′20″E,23°20′43″N;

  C:116°42′12″E,23°20′43″N;

  D:116°42′12″E,23°21′06″N。

  临时封航水域:汕头港主航道11号至16号浮标水域。

  三、活动船舶

  焰火燃放船9艘:“肯捷”“肯捷1”“东靖19”“东靖29”“锦林6”“鑫恒”“汉旺68”“佳润77”“大禹鸿远”。

  警戒船舶:“海巡0920”“海巡0921”“海巡09015”“海巡09036”“海巡09037”“海警21535”“海警21046”“汕头水警001”“汕头水警002”“汕公2号”“汕公3号”等船舶。

  应急船舶:“汕港拖3”“汕港拖5”。

  四、注意事项

  (一)封航前对安全作业水域进行清场,禁止无关船舶在安全作业水域内航行、锚泊和靠离泊作业。

  (二)临时封航期间实施水上交通管制,封航水域两侧和安全作业水域分别设置警戒船,禁止无关船舶和人员进入。

  (三)拟进出汕头港船舶须择地临时锚泊,保持CH08和16频道收听,服从汕头VTS指挥,封航解除后有序续航。

  (四)焰火准备阶段,燃放船舶在粮食码头附近停泊,过往船舶须加强瞭望、谨慎驾驶、以策安全。

  汕头海事局

  2023年1月17日

编辑:李津 发表日期:2023年01月23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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