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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涉嫌哄抬药价,严查!

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防疫药品价格监管

  本报讯  近期,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出现市民集中购买储备防疫类药品和用品的情况。为防止出现防疫药品价格波动和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行为,近阶段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防疫药品价格监管力度,迅速查处一宗经营者涉嫌哄抬价格案件,全力维护药品等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群众购药需求。

  最近,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线索反映,迅速核查一宗案件,经营者涉嫌哄抬价格。2022年12月26日,金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称汕头市金平区康满药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连花清瘟商品每盒130元,涉嫌哄抬药价。经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联合开展核查发现,情况基本属实,存在成本未增加以及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的情形,涉嫌哄抬价格。同时还发现,该药店销售的连花清瘟胶囊、抗原检测试剂、布洛芬片、对乙酰氨基酚片等均没有按规定明码标价,也涉嫌价格违法。该店负责人主动承认错误,并解释由于实施新的防控政策,全市防疫药品需求大增,近期其一直在联系厂家进货,所以对药店日常经营疏于管理,导致部分药品价格偏离正常区间,给市民购药带来影响,对此其深感愧疚。在有关部门的提醒监督下,该店已立即改正该行为,恢复正常价格。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对该药店涉嫌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据了解,随着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出台,“布洛芬缓释胶囊”“连花清瘟颗粒”“抗病毒口服液”等药品成为消费者购买的热门商品,部分药品等涉疫物资出现供需异常、价格波动等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对各药店开展涉疫药品价格抽查,通过查看药品价签、进货单据和台账、销售记录和购销差价等方式,重点检查辖区内零售药店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捆绑搭售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迅速发布《关于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价格行为的通告》,在零售药店醒目位置张贴,提醒告诫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合理制定价格,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政策指导会,指导涉疫物资重点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保供稳价要求,共同维护涉疫物资市场秩序。

  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等各类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强大震慑,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执法人员将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切实维护涉疫药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作者:郭丹 编辑:张梅 发表日期:2023年01月04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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