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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婚孕检“二检合一”

我市进一步做好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婚前孕前保健工作开展,实现项目工作双达标,近日,市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就有关工作作动员部署。

通知明确,以2022年婚姻登记对象为重点,有序推进婚检孕检“二检合一”工作。原则上,全市婚姻登记对象婚检率达到65%以上,孕检率达到80%以上。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强化“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统筹指挥,特别是压实属地主要责任和行业部门主管责任,持续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动态台账,督促符合条件的适龄婚育青年尽快到属地婚检孕检机构落实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服务对象的需求,加班加点,合理安排检查时间,优化服务内容和流程,切实为接受检查对象提供便利条件。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及项目单位要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指导,科学规范热情开展工作;各级婚检孕检机构要按照相关工作规范落实检查、信息登记、质控、通报等工作;民政部门要在婚姻登记预约环节及婚姻登记处做好引导,优化流程,为婚姻登记对象落实婚检孕检保健检查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各级妇儿工委办等部门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的意义和益处,以及出生缺陷儿对国家、社会、家庭的危害性,强化每个婚姻登记对象“自身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和“父母健康关乎后代健康”的意识,使凡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一方或双方为汕头市户籍或持有效《汕头市居住证》的婚登对象),在预约结婚登记后至怀孕3个月内或符合再生育政策的),都积极主动参与到免费婚前孕前保健检查中来。

作者:周敏 发表日期:2023年01月03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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