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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寻找证据挽救未成年人

被告年龄登记错误 细心律师成功辩护

  三少年偷盗摩托车被警方抓获,澄海区法律援助处应法院要求指派律师为其中一名未成年被告人提供辩护。这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而进行的常规步骤,但难能可贵的是,辩护律师在得知该被告人户口年龄可能登记错误,如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情形依法应不负刑事责任时,立即多方寻找证据,最后法院经审理采纳其辩护意见,依法判决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这位尽忠职守的律师是广东众大律师事务所林志宏。

  记者了解到,去年6月,被告人刘某某伙同另两少年偷盗了一辆摩托车,后被警方抓获。刘某某因盗窃罪被审判时未满十八周岁,且没有委托辩护人,澄海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通知澄海区法援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澄海区法援处指派律师林志宏承办该案。

  林志宏接受指派后及时会见了被告人并与其家人取得联系,了解到刘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没有异议,其确实有参与盗窃摩托车,但林志宏在走访中了解到,被告人是出生若干年后才补登记户口的,登记时他的养父错把出生日期写早了3年多。如果此事属实,那么刘某某在案发时未满十六周岁,依法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为了尽可能挽救孩子,林志宏尽忠职守,经过反复查阅卷宗和联系被告人的家人,他先后找到了刘某某生父黄某某的证言、刘某某的出生证明及户口本、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骨龄鉴定意见等佐证材料,并提交法院。

  今年4月11日,该案在澄海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林志宏律师到庭为刘某某进行辩护。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一审作出被告人刘某某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

  记者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规定,“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是各级法援机构依法提供的其中一项法律援助服务内容,律所、律师负有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

  “近年来,国家及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越来越重视,在处理时我们应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市法援处相关人士表示,该案的成功辩护不仅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同时也及时挽救了这名少年,促使其真正认识到交友不慎误入歧途的危害性,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作者:陈 敏 编辑:张梅 发表日期:2022年12月13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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