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 汕头

我市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多人混检每人份不超过2.8元

  本报讯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形势变化,更好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转办通知》(汕府办转〔2022〕17-1866号),市医保局11月20日下发通知,再次调整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通知明确,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新冠病毒检测费用包括检测服务费和试剂盒费用。我市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价格降至每人份不超过13.5元(其中检测服务费每人份不超过9.5元),核酸多人混检价格统一降至每人份不超过2.8元,不区分普通混检和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上述价格为全市最高指导价,不区分检测机构类别和等级,不区分普检快检,不区分混合检测比例,价格不得上浮,下调不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按照实际购进的集采中选产品价格(含中选企业自愿降低的价格)执行。

  通知要求,要规范核酸检测服务。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提高检测和后续工作效率,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混合检测采样方式以10合1混采为主。本次核酸检测价格调整后,对于委托检测的,医疗机构采样费用按每人份0.88元计算。医疗机构对于仅检测新冠病毒核酸的受检对象不得收取诊查费。

  据悉,本通知自2022年11月20日起执行,抗原检测价格及有关工作要求按照《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检测价格的通知》(汕医保〔2022〕79号)规定执行。

作者:周敏 编辑:李泽华 发表日期:2022年11月22日 来源:汕头日报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融媒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转载、复制、改编汕头融媒记者新闻作品,违者将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粤ICP备202114824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1933000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