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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逾期不自拆 “强拆”费用需“自付”

汕头市致力推动违建治理还地于民

违法建设不仅侵占了公共资源、侵害了公众利益,还损害了社会公平。近年来,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汕头市高度重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一直致力于推动违建治理攻坚克难,以最大决心、最实举措,还地于民、还路于民、还绿于民,进一步提升城市“颜值”,优化城市发展空间,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汕头高质量发展,提升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伴随着施工机械的轰鸣声,南澳县云澳镇台湾街南侧路旁一处违法搭建的燃气供应点被成功拆除,整治面积共计230平方米,拆违工作顺利完成……在拆除工作完成后,云澳镇将结合周边居民的实际需求,在该地规划建设人行道,增设划线导引、指示牌等基础设施,保障公众安全,优化居民出行体验。

近日,濠江区达濠街道组织辖区内青盐社区一宗无相关报批手续的二层水泥结构存量违法建筑,进一步深入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行动中共拆除违建面积3710平方米。达濠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定期巡查形成记录,建立一户一档台账,定期研判收集登记的相关资料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在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下,仍有人心存幸,违法建设,并企图用‘时间’掩埋证据,殊不知这只是掩耳盗铃罢了。对违建不拆的情况,现有法律法规支持强制拆除,相应费用也由违建者自行‘买单’。”汕头市城管局法制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并清理现场的决定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逾期不拆除并清理现场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成的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并清理现场,强制拆除和清理现场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行政强制法》则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汕头市城管部门提醒违建者,强制拆除所承担的费用合理且合法,在事实面前应该“及时止损”,积极配合违建拆除工作。违法建设弊大于利,城管部门也呼吁民众依法建设,不要贪图一时之利,给自己、他人和整个城市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作者:汕头融媒记者 林彦恂 发表日期:2022年11月21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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