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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多层次医保体系保障病有所医

我市出台“十四五”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汕头市“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制定出台。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全面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实现待遇保障更加公平适度,基金运行更加稳健持续,医保管理更加精细高效,医保服务更加优化便捷,更好地保障病有所医。

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提升参保质量

方案提出,要着力提升参保质量,推动各类新业态从业人员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实际以合适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放开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大力推进新业态从业港澳台人员在就业地、居住地参保。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积极引导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就业地、常住地参保,避免重复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优化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服务,积极发挥镇(街道)在参保征缴中的作用,加强医疗保障、税务部门和商业银行等“线上+线下”合作,丰富参保缴费便民渠道。要巩固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稳步提高门诊待遇,做好门诊待遇和住院待遇的统筹衔接。

要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合理调整个人账户计入方式。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推进早诊早治、医防融合。推进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住院分娩按病种支付,产前检查按人头支付,控制生育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要建立基准费率制度,统一规范缴费基数政策,合理确定费率,实行动态调整。提高统筹基金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的比重。

探索拓宽医疗救助筹资渠道

方案提出,要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探索拓宽医疗救助筹资渠道,鼓励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加强财政对医疗救助的投入。健全医疗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实施动态监测。构建多层次医疗救助体系,健全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救助机制,完善“二次救助”政策,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通过明确诊疗方案、规范转诊等措施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年度医疗救助限额,合理控制贫困群众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全面落实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保缴费政策,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协同实施大病专项救治,积极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促进医疗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做好与疾病应急救助管理运行机制的衔接,确保需急救的急重危伤病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救治。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动态调整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要优化重大疫情期间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开通医疗机构资金预拨付、结算和应急药品采购“绿色通道”。突发重大疫情等紧急情况下医疗费用医保及时、足额支付,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要分类优化医疗保障综合帮扶政策,综合施策降低农村低收入人口看病就医成本,引导合理诊疗,促进有序就医,整体提升农村医疗保障和健康管理水平。

探索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

方案提出,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保支付方式。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完善适宜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的病种范围,引导合理就医,促进基层首诊。深化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普通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或病种付费。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引导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创新与高水平医院发展相适应的支付方式,促进医疗新技术的合理应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以绩效为导向的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推进省内异地就医按就医地支付方式付费,引导医疗机构合理诊疗,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能。探索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要全面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医药价格、病种费用等信息监测与披露机制,开展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信用评价,完善价格函询、约谈制度。

方案提出,要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行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创新医保服务模式,积极构建服务大厅与网上平台、移动终端、自助终端、咨询热线等互为补充的全方位经办服务格局,探索实施“视频办”。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结合服务特点完善协议管理、结算流程,积极探索信息共享,实现处方流转、在线支付结算、送药上门一体化服务。

作者:周敏 发表日期:2022年09月06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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