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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而无信拖欠借款拒不归还

一“老赖”被潮阳法院强制扣划工资款

  本报讯 近年来,汕头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积极会同其他职能部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潮阳区法院依法执结的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法院通过扣划被执行人工资款的方式让申请执行人全额拿回被拖欠款项。

  潮阳区某供电所劳务派遣人员李某某向许某某借款2.5万元,逾期拒不归还。许某某多次追讨未果后,向潮阳区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李某某付还许某某全部欠款。但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许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潮阳区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付还申请执行人许某某所欠款项,但李某某既未在限定期限内还款,也未按要求报告财产。潮阳区法院查明了被执行人李某某的工作状况,迅速对其工资卡采取冻结措施,并扣划到案7567.35元,同时将李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

  李某某得知其本人银行账户被冻结且已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称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将对其本人的工作、生活甚至名誉、形象等造成不利影响,希望与对方和解解决并请求法院解冻其账户。主办法官为此再次为双方当事人主持调解,但申请执行人许某某表示李某某多次言而无信,坚决拒绝与其和解,希望法院每两个月扣划被执行人李某某的工资直至清偿全部欠款为止。

  潮阳区法院经审查采纳了许某某的意见。至2021年10月底,该案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并交由申请执行人许某某领取,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作者:王开颖 编辑:李泽华 发表日期:2022年08月30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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