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 汕头

广东工伤保险出新政

我市首宗参保特定从业人员获赔付

今年年初,陈姨收到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共计51315.11元,与此同时,陈姨后续取钢板二次手术等费用,仍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是我市首宗特定从业人员享受工伤保险报销的案例。

据介绍,去年4月1日起,广东省施行《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实习学生、见习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八类特定从业人员均可由所在从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缴费后,从业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经认定为工伤,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办法》试行期为2年。根据《办法》,特定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后,与普通劳动关系人员一样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权利。

据陈姨描述,去年4月26日上午,57岁的她在转运小区生活垃圾时不慎从转运车上跌落受伤。当时其从业单位及时将陈姨送医院治疗,并按程序向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结果为九级伤残。由于之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公司无法为陈姨购买社会保险。2021年4月1日起特定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实施后,公司第一时间为陈姨等多位超龄劳动者参加了特定从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当月公司为陈姨缴交参保费为2.03元。企业表示,虽然陈姨不幸受伤,但所幸的是公司为其参保,不需要承担大笔的医疗费用,大大分散单位的用工风险;而陈姨获得了工伤保障,后续治疗无须担心了。

根据《办法》,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按照其从业单位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规定执行,即直接适用从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标准。缴费基数则根据特定从业人员月劳动报酬或者月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予以申报,但应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之内。

作者:陈若萱 发表日期:2022年08月23日 来源:汕头日报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融媒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转载、复制、改编汕头融媒记者新闻作品,违者将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粤ICP备202114824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1933000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