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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大儿童保障”体系建设水平

我市出台意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眼新时代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以促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断提升我市“大儿童保障”体系建设水平,近期,市民政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卫健局等16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汕头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

  意见提出,市儿童福利院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大力推动儿童养育、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建设,开展区域性集中养育。2022年底前,澄海区、南澳县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把机构内集中养育儿童移交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同时,经适当整合,各区县除中心城区外均应当转型或设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意见提出,要妥善做好市、区县相关儿童福利机构的移交安置,做好儿童福利机构院内抚育工作,提高机构医养结合水平,提高机构康复服务水平,强化机构教育保障,完善儿童成年安置政策,加强社会工作服务。同时,意见还提出相关区县儿童福利机构要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履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职责,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关爱等服务。该意见还成立工作专班,并明确各单位职责、分阶段实施计划等。

  据悉,为抓好该意见有效落实,近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对全市各区县、各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检查督导,为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以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配套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下来,我市将根据省民政厅的部署和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主动向市政府专题汇报,加强与编制、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统筹谋划,最大限度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加快推进机构全面建设和区域性养育,确保2022年阶段优化转型任务如期完成,到2025年底实现地市级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和非中心城区区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两个全覆盖”,“养治教康安”五种能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能力“两个全面提升”。

作者:周敏 编辑:李泽华 发表日期:2022年08月01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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