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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517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

我市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让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

  作为全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城市之一,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要求,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截至目前,全市首批9个项目共1517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已完成认定,取得阶段性成效,提前完成省下达我市的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7月21日,市住建局举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授牌仪式,为我市首批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项目单位,授予《汕头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牌匾。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决策部署,也是我市十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市住建部门切实发挥住房保障牵头作用,组织开展需求调查、项目摸底、项目申报及认定工作。本次认定的9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其建设模式包括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利用存量房屋建设,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以及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等,分布在我市龙湖、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华侨试验区等区域。

  大学毕业后,潮阳区贵屿镇青年彭佳炫入职龙湖区一电商企业,他和同事一起住进龙湖区思冠人才公寓。这是利用闲置土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公寓现已装修好30套,剩下的70套将陆续装修投入使用。彭佳炫告诉记者,公寓所处地段环境好,周边交通便捷,道路通畅,房子里配套设施齐全,拎包即可入住,半年来他在这里住得十分安心。

  “下来,市住建部门将以此为契机,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监管,做好上级补助资金分配使用工作。”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少安表示,阶段性完成今年的任务,也抓紧谋划未来3年需要投入的项目,多渠道筹集房源,为新就业群体,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到汕头工作,更好地提供住房保障和支撑。

作者:林彦恂 发表日期:2022年07月23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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