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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线上采购率超99%

仅冠脉支架一项,每年可为群众减少负担约4200万元

  去年以来,我市积极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改革,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市医保部门做好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将有效期内及2021年谈判成功的药品全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去年以来,我市参保人员使用国家谈判药品累计21.62万人次,医保报销费用1.95亿元,有效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组织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先后参加了国家、省组织的6批次药品集中采购(合计218个品种药品)、5批次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冠脉支架、人工晶体等7个品种),大幅降低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其中,国家组织的药品集采平均降幅超过50%,降幅最高的药品品种达98%;医用耗材冠脉支架从均价1.3万元/个下降至700元左右,仅冠脉支架一项,每年可减少群众负担约4200万元。

  我市构建三平台竞争的药品集团采购模式,从2021年1月起,在原有深圳、省两个平台的基础上,增加广州平台作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充分发挥全省三个平台各自优势,保障医疗机构用药。2021年至今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线上采购率超99%。发挥省耗材联盟区的价格优势,落实公立医疗机构从2021年7月1日起上线省耗材联盟区采购医用耗材,未纳入国家、省组织的医用耗材集采品种的价格有效降低,与历史均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30.92%。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平台采购率由改革前的57%上升至92.29%,有效规范了医疗机构采购行为。

  为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近日,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转发施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实施方案》。根据工作部署,明确每年至少统筹开展一次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加强对广州、深圳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地加强对本地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鼓励医疗机构自主或委托第三方以区域联盟、医联体、医共体、医院联合等方式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各级医保部门不得针对采购主体选择不同的采购平台设置保护性或歧视性条款。加强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统一使用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统一药品采购信息标准。促进采购过程管理和绩效管理的统一,从单纯交易向供应链等服务延伸。

作者:周敏 编辑:纪素琦 发表日期:2022年07月19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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