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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开促公正 提升案件审判质效

汕头中院司法透明度位列全国中院第11名

  本报讯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21)》日前出炉,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49家较大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中位列第11名,在广东省内排名第三,仅次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21)》围绕审务信息公开、审判信息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司法数据公开和司法改革信息公开5项内容,对全国法院开展了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报告评估所涉及的司法公开平台,包括各评估对象门户网站、司法公开网站、诉讼服务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以及各评估对象的微博微信等微平台,评估对象包括32家高级人民法院、49家较大市的中级人民法院、13家专门性法院以及124家基层法院。

  “司法公开是反映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也是司法工作以人民为中心的集中体现,是监督司法权力运行的一种有效手段。”汕头中院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法院通过实行司法公开,让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审理进度和诉讼权利义务,有利于开展普法宣传,帮助社会公众提高法治意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推动案件公正高效审理,2021年全市法院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2.2%,在全省法院中排名第一,为汕头优化营商环境和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汕头、法治汕头贡献司法力量。

  近年来,汕头法院根据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相关部署,始终坚持阳光司法,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法院的案件从立案到开庭审理以及案件执行的一系列信息,均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人民群众可以自助查询。符合直播条件的案件均通过互联网直播庭审过程,案件审判流程节点通过办案系统实时推送给当事人,案件审判流程100%公开,除了受某些客观因素影响外,有效公开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汕头中院审判管理部门对案件公开情况每月都进行通报督促,2021年案件有效公开率为95.8%,全省排名第三。

  汕头法院的司法公开举措及成效,得到了律师和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广东铭扬律师事务所律师纪美云表示:“近年来,法院坚持主动公开、阳光司法,案件办理越来越公开透明。我们经常受邀参与案件调解,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法院还主动邀请律师代表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参加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主动接受监督,让更多人感受到看得见的公平。”一位当事人也表示,现在在法院立案到诉讼都很便利,其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能通过手机及时收到案件开庭等节点信息,也能在网上查询到,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

作者:王开颖 通讯员罗辉军 编辑:蔡婷 发表日期:2022年07月12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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