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今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对医师的学历条件、职业准入、培训考核、职业管理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医师执业行为。
根据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医师在二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这是第一次把医师多点执业入法,衔接了之前出台的一系列多点执业的政策规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科学配置,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据悉,目前,我市医师执业注册实行分级管理。拟在市管权限内医疗机构(含省委托下放机构)内执业的,在市卫健局申请办理执业登记,在区县管权限内医疗机构(含市委托下放医疗机构)内执业的,向所在区县卫健局申请办理。医师执业登记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我市提速为即办件。医师多点执业实行知情报备制度。医师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履行知情报备手续方可开展多点执业,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师多点执业,建立全职和兼职聘用制度,完善医师岗位管理,确保医疗安全质量。其他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做好多点执业医师的信息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