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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占用法拍房拒不搬离

澄海法院人性化执行传递司法温暖


  执法人员耐心释法说理

  强制执行是实现权利人权益的重要方式,但义务人的合法利益也不容忽视。近日,澄海法院在处理一宗法拍房被占用的过程中,执行人员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在保证执行工作的强制性的前提下,找到申请执行人、买受人及被执行人家属三者利益的平衡点,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关心理解案件“背后的人”的境遇,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工作对被执行人乃至其家属的权益的损害,体现了司法的温暖和关怀。  

借款人一走了之留下百万债务

  林某、马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分别向胡某、林某、宋某借款约合122.5万元。三位债权人多次催讨借款无果,将林某、马某二人诉至澄海法院。经澄海法院审理判决,林某、马某应在规定期限内还清所有欠款。但林某、马某二人拒不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依法开展查控,发现林某、马某名下有两处宅基地,便立即予以查封、评估、拍卖。其中一处宅基地在司法拍卖平台拍得了31.9万元的价格。

  “调查发现,林某、马某二人早已一走了之,与亲朋好友断绝了联系,而二人名下的两处房产均被林某年逾七旬的母亲陈某占用。”执行人员介绍说,为此他们多次上门调查询问,了解陈某实际的身体和生活境况。考虑到陈某年纪较大,为确保陈某老有所居,执行员与三名债权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执行进度,并讲明陈某的实际困难和请求。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三名债权人一致同意暂缓处置另一未被拍卖的宅基地以供陈某生活居住使用,等待陈某百年归老之后再作处置,但要求尽快交付法拍房。

多次上门巧妙破解执行僵局

  最初收到《责令搬出房屋通知书》时,陈某表示同意搬出法拍房。但搬迁期限过后,陈某却又拒绝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执行员多次上门,向陈某转达三名债权人的善意,细致释明各种执行措施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要求其尽快搬离法拍房。经协调,陈某表示愿意在暂缓处置另一宅基地的前提下,搬离法拍房。

  在取得三名债权人的声明书后,陈某却又再次反悔,拒不配合搬迁。面对七旬老人的无理行为,执行员举棋难下,该案的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确保买受人和债权人的权益,澄海法院决定开展强制执行行动。强制执行现场,陈某态度强硬,拒绝配合法院的工作,又反映身体不适,执行员随即将陈某送至当地卫生院进行检查治疗。经检查,陈某身体健康,但仍拒绝与执行员沟通。

  在调查中,执行员发现陈某与胞弟关系较好,且对其信任有加。执行员决定以其胞弟作为突破口,与其讲清案情、释明法律,请求其协助配合做陈某的思想工作。在陈某胞弟的配合下,执行员耐心解释其中利害。最终,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同意配合法院搬离。”在澄海法院执行员的陪同下,老人陈某将占用的法拍房交付给了买受人。经过近11个小时的努力,此次强制执行行动顺利完成。

作者:陈敏 编辑:蔡婷 发表日期:2022年02月14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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