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巴西联邦共和国联邦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巴西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粤东地区诸多进出口企业可从中享受此项政策带来的红利。对此,龙湖海关持续深入推进企业信用培育工作,帮助企业充分享受AEO政策红利。
据了解,此前,我国海关已经与新加坡、韩国、瑞士、新西兰、日本、以色列、澳大利亚等21个经济体的47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AEO互认安排,实现贸易畅通。中巴《互认安排》实施后,中国和巴西海关将会向来自对方的AEO企业货物给予最大程度的通关便利,进一步促进企业贸易安全顺畅,助推企业更好地“走出去”。
为帮助企业充分享受AEO政策红利,龙湖海关持续深入推进企业信用培育工作,组建认证专家团队,以“线上+线下”各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解读海关信用培育政策。数据显示,2021年,龙湖海关累计对40家企业进行培育,“一对一”精准培育3家,其中2家成功通过高级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