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有温度,民生总关情。立法工作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记者了解到,过去5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所盼所需,加快推进民生领域立法,用完备的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潮剧是潮汕文化的核心内容和亮丽名片,也是联结海内外潮人的文化桥梁和精神纽带。而当前,潮剧保护传承工作存在保护意识不强、受众面窄、投入不足、后继乏人等问题,部分经典剧目、唱腔、表演技艺面临失传风险。
对此,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潮州、揭阳协同开展潮剧保护传承立法工作,在2021年出台《汕头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进一步破解制约潮剧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我市潮剧保护传承繁荣发展。广东潮剧院原院长蔡少铭表示,潮剧本身就是潮汕地区的剧种,汕头和潮州、揭阳一起来立法,可以携手来传承和发扬这种传统文化,让三市有了更大的文化发展空间。
近年来,我市公共交通事业取得良好发展,但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仍难以满足群众出行的需求,网约车也存在加强监管等问题。记者了解到,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19年和2020年修订通过了《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职责,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公交事业健康发展。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条例》提出构建干线、快线、支线、专线等公交线网,加强了公共汽车与其他客运方式及对外交通的有效衔接,逐步扩展公交服务范围。”市人大代表、广东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沈雪山告诉记者,《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的出台,把网约车纳入管理范围,针对网约车与巡游车的不同特点规定了不同的管理方式,从而保障从业人员和乘客的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
记者还了解到,在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制定出台了《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将公园广场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和服务使用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满足市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聚焦人民群众的关注热点,切实加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立法,先后制定出台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城市绿化条例、防御雷电灾害条例等,通过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