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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总费用下降

每人份最高不超四十元

据市医保局发布,自2021年12月15日起,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费用进一步降低,总费用最高不超40元/人份。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参照执行。

据悉,本次调整后,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测定(单样检测)检测服务费从50元/人份统一降至25元/人份,检测以及试剂费用总和不得超过40元/人份;新冠病毒核酸测定(混合检测)费用从12元/人份统一降至8元/人份(含检测试剂盒费用)。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抗体(单独检测IgG或IgM)检测服务费从25元/项降至15元/项,同时检测IgG、IgM两项抗体的服务费从35元/次降至25元/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和抗体检测试剂,按照实际购进的集采中选产品价格执行,其中核酸检测试剂盒采购价格超过15元的,相应扣减检测服务费,确保核酸检测费用总和不超过40元/人份。

医保部门提醒,属于“应检尽检”的,按规定采用多人混检;对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风险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严格落实单人单检;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

作者:周敏 编辑:林郁 发表日期:2021年12月22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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