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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名申请人领到逾亿元执行款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 通讯员罗辉军)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促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组织全市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近日,全市法院举行第二批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共设立发放现场8个,发放执行案款115笔合计1.07亿元。

  今年6月,全市法院举行第一批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共发放执行案款96笔合计8833万元。在第二批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中,我市各基层法院的发放重点主要为涉民生(涉农民工、工伤、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等)和涉中小微企业的小标的执行案件,这部分案件共69件,总金额333.48万元。

  据介绍,我市法院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中,大力推进案件执行特别是涉民生案件、涉小微企业案件执行到位,对涉民生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有效推动了一批小标的额、群众急盼的涉民生案件实际执结。

  当天上午,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现场见证汕头中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并参观了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市人大代表、广东盈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沈雪山对记者表示:“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在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出台了不少司法为民、为民办事的新政策、新举措。这场活动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个是涉及面广、笔数多、金额大,另一个是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比重大。作为人大代表,我建议全市各级法院要进一步落实中院出台的各项便民利民举措和相关规定,进一步简化当事人诉讼退费的手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特约监督员共同参与法院案件评查工作,借力外部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汕头中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目前,“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仍在进行中,全市法院将聚焦涉及群众多、涉及利益广、最容易让群众有获得感的案件,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发表日期:2021年11月25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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