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4月2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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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传承义务 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资格将被取消

   

据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 记者从24日举行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文化部门在支持和保障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的同时将加强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经核实批准后,将被取消资格,该项目传承人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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