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9月0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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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爱无处传递

   

受访人:慧如(化名)37岁 女 离异 商场老板 采访:晓颦 联系电话:1341512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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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如的样子很大气,一点也没有潮汕女人常有的那种扭捏,一看就是个见过世面的女人,谈吐举止都透着一种豁达。她告诉我,她碰到的难题是她自己再怎么努力都无法解决的,接受我的采访,是希望有人帮她分析一下自己所做的一切是对是错。她这样说的时候是一副乐呵呵的样子,一点也不像要谈及“伤心事”的意思。

慧如显然看出我的纳闷,她也不再绕着弯子,而是很快言归正传,告诉我她要谈的是关于前夫和孩子的事。

我是2002年跟前夫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后儿子归他抚养,按照协议我应该有探视权,但是,几年来,前夫一直不履行协议,每每阻挠我对儿子的探视,以致我不得不跟他对簿公堂。但是,即便如此,到目前为止,我履行对儿子的探视权的路子仍然无法顺畅,这几乎成了我的一块心病。事情还得从我跟前夫的这段婚姻谈起吧。

我出生在潮汕一个偏远的山村,初中刚毕业就到汕头打工来了,并且在这里邂逅了我的同乡,就是后来成了我丈夫的他。我们是一个村里的人,尽管我年龄比他小几岁,但按辈份我还是他的“姑姑”,不过是很疏的属于七拐八弯的亲戚吧。从小他在我眼里就是那种特别勤奋、也特别能读书的男孩子,这一点很让我钦佩,后来,他考上汕头的一所中专学校,并且毕业后留在汕头某政府部门工作,成了令人羡慕的“公务员”,这在我们那个地方更是少见,在乡亲们眼中,他几乎就是“有出息”的代名词。我在汕头与他相遇之后很快与他相恋,我想更多的就是因为年少时积淀下来的那种对他的崇拜起的作用吧,那一年,我20岁。

我们相爱不久就同居了,不过,当双方父母知道之后,却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我的父母反对我跟他谈恋爱纯粹是出于乡下人的老头脑,认为我的“辈份”比他大,不应该;而他父母反对则是另一种想法,他们认为自己的儿子这么有出息,身份地位都今非昔比,本该找一个比我更好的,至少也应该找个城市姑娘才可以跟他相匹配吧。但是,热恋中的人总是所向披靡,我们不顾家长的反对继续生活在一起。

没有多久我怀孕了,当时的情况我们无论如何也养不起孩子的,只好忍痛去做了人流手术。那时候我们这方面的知识很少,也不懂采取避孕措施,结果,过了几个月,当我再次怀孕,并被医生告知如果再次人流的话,将有可能落下终身不孕时,我们一时都傻了眼。后来,我们经过商量,决定将孩子生下来,他还信心十足地说,生下来孩子就有了向他的父母争取同意我们结婚的筹码了,到那时“生米煮成熟饭”,不怕他们不答应。我想想也有道理,就把孩子生下来了。

不幸的是我生了一个女儿,根本就成不了什么“筹码”,他父母说,要是我生的是个儿子还可以考虑。他父母是这种想法倒也罢了,让我百思不解的是,他竟然也是这么想的,我在医院生孩子时,他一看是个女儿,正眼都不瞧她一眼就走了。女儿满月之后,他就一个劲地游说我把女儿送人,但我坚决不同意,她可是我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啊!怎么能轻易送人呢?看到他对女儿的那种冷漠,我不寒而栗,感觉他是完全陌生的一个人,我在心里不止一次地问自己:“这难道是他,是我深爱着的曾经信誓旦旦爱我一辈子的那个他吗?”但是,我转而又在心里这样说服自己:“也许他是迫不得以才这样做的,我应该体谅他。”就这样,我们最后选择折衷的办法,把孩子托给朋友抚养,我们定期去看望孩子。

我女儿托寄在我的一个好朋友家,我也算放心了,就重新找了一份工作。不过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没跟他住在一起了,而是搬到单位的宿舍里住。我们定期去看望女儿,女儿一天天长大,会走路了,能叫人了,她管我叫“阿姨”,管他叫“叔叔”,每一次听到女儿用稚嫩的声音叫我“阿姨”时,我的心就好象被人用刀子割一样生疼生疼的,我多么希望她能叫我一声“妈妈”呀!可是,他似乎毫无感觉,每一次去看女儿都是应付,连抱抱她都懒得。

有一次我跟他去一个朋友家串门,看到那个朋友新买的一套沙发很漂亮,我很喜欢,那个朋友就跟他说:“哎,你那新房子也可以买一套这样的啊。”我听了一头雾水:“他哪来的新房子?”面对我疑惑的眼神,他含糊其词,顾左右而言他。过了几天,他终于告诉我,他分了一套房子,并且带我去看了,他跟我解释说,之所以没有告诉我,是因为不是分给他一个人的,是跟另一位同事共有的。我也不想多问,就相信他说的是真的吧。

这样一直到了1998年,这已经是我们相恋第8个年头了,我们的女儿也已经5岁了。他又重新分了一套更大的房子,远远超出了他的资历应得的指标,按规定超出部分要买,为此,我拿出大部分的积蓄,我那时在一家外资企业打工,收入很高,每个月有一万多元。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他父母终于同意了我们的婚事,并且要我们一定要去补办结婚手续。我要求将女儿接回来,但是他说他很想再生一个儿子,说等再生一个之后再把女儿接回来,这样就可以逃避计划生育,我也就听他的了。

天遂人愿,我们终于在2000年生下了一个大胖儿子,他很高兴,他父母更是喜欢得不得了,我趁这个机会就把女儿接回了家。但是,他一直不让我女儿改口,仍然是管我们俩叫“叔叔阿姨”,而且,他对女儿的态度一点也没有改善,动不动就骂她,还把她管得挺严的,不让她跟同学和小朋友来往。他这样对待女儿真让我不可思议,我每次说他,他还振振有词,说是怕女儿跟小朋友在一起说漏嘴了暴露“身份”,这样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肯定要受处分的。他这么一说,我也只好忍气吞声,我女儿很怕他,跟他也没有什么感情,她慢慢懂事之后经常会这样问我:“阿姨你怎么要跟他生活在一起?他那么凶。”我无言以对。

我生完儿子之后没再去上班,而是自己开了一家超市。我们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却开始出现裂痕,而且越来越大。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久了,他身上的自私、狭隘、小气和不负责任等等缺点就暴露无遗了,这让我很痛苦。因为崇拜而产生的爱慕让我跟他走到一起,这种爱足以掩盖和容忍对方很多的瑕疵,就是在婚前和婚后我一次次地发现这种瑕疵的时候,我也总是因为爱而一次次地欺骗自己说这不是真的,或者说,我根本就不愿意相信他是这样的一个人。直到有一天,他对我拳脚相加,我终于醒来!

那天我把车停在路边没有开进停车场,等到晚上,我哄完孩子睡觉已经很累,就让他去帮我把车开到停车场,他不肯,还恶狠狠地对我说:“你现在就去把车放好,不然就不要回来了。”我感觉莫名其妙,犯不着这么狠吧,要赶我走。

我出去停车时,越想越郁闷,就干脆开着车出去兜了一圈,一路上,想着他刚才那种恶狠狠的样子,真的很伤心,不禁一路掉泪,我想,这到底是为什么呢?那几年,我不管是在外资企业打工还是自己开商场,赚的钱都远远比他多,这个家,里里外外不是全花的我的钱?而且,我还把财政大权交给他,钱是我赚的,但我花钱却总是要跟他要,试想,有哪个女人能做到像我这样,而我又有哪一点对不起他,以致他要这样来对待我?

那天晚上回到家已经很晚,他准备上床睡觉,我跟他说:“我有话跟你说。”他没好气地回答:“有什么话不能明天说吗?”我就说:“不行,我想我们的婚姻是不是出问题了?为什么你要赶我走?既然这样,你把我放在你那里的钱还给我,我可以去买一套房子,这样你以后赶我走我就有地方去了……”没想到我的话还没有说完,他一个拳头就往我脸上砸过来了,我当即被打懵了。后来我发现他真的太狠,往死里打的那种感觉,我不得不呼救,那时候我姐姐在我家里帮忙,她赶过来时他才住手,我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了。从那之后,他动不动就对我大打出手,吃拳头成了我的家常便饭。是可忍,孰不可忍?我终于提出离婚。

我们是在2002年办理离婚手续的,距离我们办结婚手续只有不到4年的时间,根据协议,儿子归他抚养,房子还有存款也都归他,我带着女儿,两手空空地出来了。从踏出家门的那一刻,我就迫不及待地让女儿改口叫我“妈妈”,而我女儿似乎也同样迫不及待,当这一声“妈妈”从她口中喊出,我们母女俩相拥而泣,为了这一声“妈妈”,我们母女俩整整等了9年!我女儿很争气,也很听话,她并不因为我给她的爱迟来而有所怨恨,相反,她很理解我,很爱我。

离婚之后,我跟我女儿的感情越来越深,有彼此的爱,我们生活得很幸福。我们的生活越过越好的时候,我就越发想念我的儿子,他也同样是我的心肝宝贝,却无法时刻享受他本应该享受的母爱,这让我时时自责。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离婚协议中规定的时间去探望他,但是,我的这一权利却因为前夫的故意作梗而受到侵犯。他总是出尔反尔,每到探视日期,他就用种种借口阻挠我前往探视孩子,或者干脆不接我的电话,也不让孩子接我的电话。我多次给前夫的父母打电话、写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他们理解我做母亲的心情,让我行使我母亲的权利,也让我的孩子像别的孩子一样享受母爱,但是,这一直无济于事。

最后,我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不得不诉诸法律,经过法庭调解,有一阵子他有按照协议执行,但维持不了多久又故伎重演。我真的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旁观者语

稚子何辜?

看香港的新闻,有一位93岁的高姓女中医师,悬壶济世70多年。日前,在医馆,遇一20多岁年轻人诈病求诊,高婆婆开门迎入,年轻人亮刀行劫,把她和菲佣五花大绑,大肆搜掠,劫走现金5000多元。

高婆婆手脚疼痛,要求松绑,还道:“你放了我们,我答应你不报警。”

劫匪松开两人,随即逃去无踪。

高婆婆果然信守诺言,至翌晨才把遇劫之事告知儿子。儿子见母亲双手瘀肿,赶忙送医院敷治,并报警。

新闻甫出,世人议论纷纷。有人认为高婆婆太傻,没必要向劫匪讲道义、守信用;也有人说高婆婆此举会纵容贼人,使之日后更肆无忌惮。———但无论如何,在这位高龄老人家身上,我们却看到了中国人久违的情操:胸襟广阔,信守诺言!

未知这则故事,对于生了不养、做了不认、出尔反尔、言而无信的慧如前夫,是否能有所触动。

种什么因,收什么果———离婚夫妻之争,无论谁对谁错、错多错少,总是大人的事,俗话说:一人做事一人当。自作,当然自受。可现在,大人的纷争,却让孩子来承受苦果,“父母做事孩子当”,这就很不公平。

把孩子当作泄愤、报复、惩罚前妻的工具,到头来,最苦的是孩子,作为至亲的父亲,难道不明白吗?

慧如的故事告诫世人:孩子生下来,是一生一世的;血缘刀割不断,不管你承认不承认;父母子女是上天“配给”的,不能选择,不可退货,无法划清界限,更没有回头路。(徐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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