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和防范虚假报道,省打击虚假报道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如发现我省新闻媒体有虚假新闻报道的,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热线电话,办公室将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核查。经核实确为虚假报道的,将作出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20-37681689。
根据省的通知精神,我市打击虚假报道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754-88437320。
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打击虚假报道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754-88629049。